附件:中止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关税减让产品(第二批)清单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2024年5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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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关于关税告中止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关税减让产品(第二批)清单.pdf
国务关于关税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自2024年6月15日起,院关限制等措施,税税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则委中止附件所列润滑油基础油等134个税目进口产品,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。海峡合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规定和程序决定进一步中止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部分产品关税减让。两岸
根据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,经济减让中止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部分产品关税减让,框架2023年12月21日,协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9号,部分中止适用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协定税率,产品但台湾地区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对大陆的第批贸易限制。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止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
部分产品(第二批)关税减让的国务关于关税告公告
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4号
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、违反了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规定。院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