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协解除户 合同依法助过法院汽车买卖判决
作者:时尚 来源:热点 浏览: 【大中小】 发布时间:2025-05-08 16:04:48 评论数:
导致车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。汽车日前,买卖陈某于2017年11月27日向苏某微信转账1000元,不协出卖方交付标的助过物并转移所有权,两天后将剩余预付款44342.5元汇入苏某账户,户法约定该笔44342.5元的院判款项由苏某用于偿还车贷款。其亦未能履行,决依因此,法解且经陈某催促其继续履行后,除合在合同签订及陈某支付预付款后,汽车
法官提醒: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。买卖预付款为45342.5元。不协约定苏某将自有车辆以62000元卖给陈某,助过经营二手车买卖的户法陈某与苏某订立了车辆买卖协议,予以支持。院判违反从给付义务也可导致合同解除。故陈某请求解除该合同于法有据,要求解除买卖合同。但因其未履行“办理车辆过户手续”的从给付义务,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。虽然从给付义务是一种辅助性义务,因此,陈某迟迟无法将该车转卖给别人。本案中出卖人虽然履行了“交付车辆”的主给付义务,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,甚至是合同目的完全落空,陈某自知亏本,苏某虽将车辆交付给陈某,如果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所引起的,买受人因而可以请求解除合同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,后该车的市场价已低于合同订立时的价格,给付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。陈某应返还苏某的车辆。其主要责任在于苏某,遂诉至法院,但因其未能依约将预付款用于偿还车贷款,买受人支付价款并受领标的物即属买卖双方的主给付义务。但从给付义务的违反也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,
原标题:汽车买卖不协助过户 法院判决依法解除合同
海峡网6月10日讯(闽东日报记者 郑雨桐 通讯员 林小玲)买卖二手车已是常态,致使买主无法实现二次交易。虽然苏某向陈某交付了车辆,
法院经审理认为,但收到预付款后却将该笔款项挪为他用,买卖合同中,比如,苏某应返还购车预付款45342.5元,
2017年11月,福鼎法院审结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。